近日,校团委印发《关于表彰2020年度共青团系统“创先争优”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》(豫理工团字〔2021〕8号)文件,我院团委被评为“五四红旗团委”,工商19-3班团支部、人力18-3班团支部、旅游18-2班团支部被评为“五四红旗团支部”,樊永红、许菲菲、胡海琳、鲁宇、金荣、张强、尚芊被评为优秀团干部,魏恒淼、王瑞琪、黄梦芸、孙笑琳、林思含、范丽萍、刘一琦、樊佳薇、陈彩月、张妍、董文雅、曹雯杰、王洪媛、路晓真、徐晶、王梦茹、许菲菲、孙妤婕、刘启淳、叶露露、王梦起、薛海玉、韩小丽、陈景、朱原江、张琳珂被评为优秀团员,任程庆被评为“十佳团支书”,鲁宇被评为“十佳学生会干部”,韩小丽被评为“十佳社团干部”。
(院团委供稿)